| 发布日期:2023-10-31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350 |
| 项目名称 | 凤台长燃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 行业类别 | 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10 |
| 项目组长 | 韩玉龙 | 技术负责人 | 王春宽 |
| 报告审核人 | 费文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玉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韩玉龙、李杰、刘迪思、张洪澎、覃波、费文涛、赵玉萌、王春宽 | 技术专家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韩玉龙、刘迪思、张洪澎、覃波、费文涛、赵玉萌、王春宽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3.9.6 |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通过现场检查、测量及访谈询问,勘察选址位置及周边环境,了解生产工艺,收集及获取文字记录、交谈、影像等数据资料信息,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代表性。 | ||
| 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凤台长燃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主要建设有储罐区设施,储存区为一个罐组:2个汽油罐(甲B类,乙醇汽油,单罐容积1500m³),4个柴油罐(丙A类,单罐容积1500m³),1个汽油倒油罐(甲B类,乙醇汽油,单罐容积1500m³),1个柴油倒油罐(丙A类,单罐容积1500m³)。储存汽油总容量为4500m³,储存柴油总容量为7500m³,该项目实际建设的折算总容量为8250m³。该项目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3.0.1条等级划分标准,为四级油库。 评价结论: 通过对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分析、评价,评价组认为凤台长燃石油贸易有限公司成品油库项目已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规定的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该项目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其工艺流程及功能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安全设施和设备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
| 现场勘查照片、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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