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5-03-14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331 |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 ||
| 行业类别 | B.1.4 b)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3月13日 |
| 项目组长 | 管鹏 | 技术负责人 | 王春宽 |
| 报告审核人 | 李传庆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赵玉萌 |
| 参与评价工作的评价师 | 管鹏、杨亚文、赵东成、刘迪思、覃波、潘斌、李传庆、赵玉萌、王春宽 | 技术专家 | /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管鹏、杨亚文、刘迪思、覃波、潘斌、李传庆、王春宽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5年1月10日 |
| 现场工作的主要任务 | 现场勘查及资料收集 | ||
| 项目简介 | 项目概况: 青岛LNG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液化天然气码头工程和接收站工程两部分,LNG码头部分(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颁证;接收站部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港区:天然气〔富含甲烷的〕660万吨/年、乙烷21万吨/年、混合轻烃19万吨/年,有效期至2026年9月24日,由青岛西海岸新区应急管理局颁证。因该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化,轻烃回收装置生产能力为200万吨/年,其余天然气转运能力作为仓储经营使用,现拟将接收站工程分为LNG仓储经营(包含6座16万m³的LNG储罐、1座27万m³的LNG储罐、3座3000m³C2储罐、3座3000m³混合轻烃储罐、天然气计量外输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包含轻烃回收装置及其工艺管道)。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认为: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申请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天然气〔富含甲烷的〕、乙烷、混合轻烃,经营品种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分类经营的要求。其经营方式为仓储经营,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以及仓储设施的规划,经审查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流转特性适配。 综合评定,中国石化青岛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基本安全条件,符合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 ||
| 现场勘查照片、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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