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日14时10分许,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内“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建设项目在进行辐照装置屏蔽体顶面浇筑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77万元。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东莞市桥头镇“8·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辐照装置建设项目2.5MeV加速器室顶板混凝土模板支撑架体稳定性差,支撑架在施工动荷载作用下,整体失稳坍塌。间接原因是辐照车间土建工程实际承包人违规承接建设工程、违法发包、未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聘请不符合资质的人员负责管理现场、未对辐照车间的支撑架体材料进行检验;支撑架搭设工程承包人违法承包搭设工程,违规提供无出厂合格证、无检验合格报告的支模架材料。涉事建设单位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宝胜系统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具备建筑设计资质超范围承包工程及未履行总承包单位建设责任,广东洲海建设有限公司违规出借资质,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不规范,东莞市桥头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监管不力。公安机关依法对辐照车间土建工程实际承包人阙开平、涉事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指挥人员阙秉洪、事故工程高支模搭设工程承包人龙顺高、承包事故工程高支模搭设工程脚手架搭设劳务卿文现进行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对东莞市日新传导科技有限公司、宝胜系统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洲海建设有限公司以及3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纪检监察机关对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共15人予以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