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3-04-10 |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 访问次数: 277 |
为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的高压态势,小榄镇应急管理局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曝光3起涉爆粉尘重大隐患违法案,希望各企业深刻吸取案例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风险。
2023年3月22日,小榄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抛光车间暂时停产停业并限期拆除巷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该公司将面临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30日,小榄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某五金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抛光车间暂时停产停业并限期拆除巷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该公司将面临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8日,小榄镇应急管理局对中山市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抛光打磨铝金属件使用非防爆型电机,且采用正压吹送收集铝粉尘的除尘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抛光车间暂时停产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将面临五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来源:中山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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