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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两起,一人死亡!天干物燥,从生活到生产,防不胜防!

发布日期:2023-09-19 信息来源:广州市万保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200

近日发生两起火灾事故,从生活到生产,火灾危险无处不在,时刻保持警惕!


9月18日海口火灾

9月18日00时49分,位于海口市龙华区解放东路临街铺面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公安、龙华区以及应急、医疗、水务、燃气等部门迅速到场进行扑救处置,3时许,明火被扑灭。本次火灾共造成26号、28号和30号三个临街铺面着火,着火物质为日杂百货,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此次火灾造成一名市民不幸遇难,无人员受伤。火灾具体原因,相关部门已着手开展调查。


9月16日沈阳火灾

9月16日12时33分,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秋月湖街68号一库房发生火灾。

支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相关力量赶赴现场处置,现场为辽宁一卫浴有限公司库房起火,且部分结构发生坍塌,暂无人员伤亡。


秋季来临,天气干燥,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接二连三的火灾事故告诉我们,消防安全,不容忽视!

火灾事故案例发人深省,事故不分时间不分场合,何时何地都要保持警惕,提高消防意识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3.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

6.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7.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

8.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01
严格控制火源的产生

◐包括明火,如明火照明、取暖、燃烧废弃物,未熄灭的香烟头,焊割作业等;

◐物体撞击或摩擦,如金属物体的碰撞或摩擦,运输胶带在非正常状况下长时间运转摩擦等;

◐炽热物体,如焊割的飞溅物,轧钢与锻造的碎渣,爆破的碎片等;

◐电火花,如短路、静电产生的火花等;

◐化学反应热;

◐雷电火花。

02
加强易燃物的管理

易燃物和可燃物要有专门的贮备仓库,仓库的建设和管理要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

易产生火源的作业场所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和可燃物品,而且在作业前必须清理干净。必须放置在工作场所的易燃和可燃物品,应采用耐火或阻火设备进行隔离。 

03
加强监督

包括在可能发生火灾的作业点设置火灾监测器,在可燃或易燃物旁设置“禁止火源”等警告标志,派专人进行巡回检查,制定专门的操作规范等。


04
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并要经常检查器材的性能完好程度;消火栓要保持完好状态,而且要确保水源和水压。


05
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

如若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以免耽误灭火最佳时机而酿成大的火灾事故。


最后请牢记,消防安全“六严禁”

消防安
安全六严禁
01
严禁违规施工动火动焊作业。
02
严禁擅自扩大防火分区。
03
严禁在仓库搭建彩钢板建筑,严禁使用可燃夹心彩钢板构件搭建。
04
严禁违规私搭乱接电气线路,严禁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保持安全用电。
05
严禁出现“三合一”现象,即住宿、存储和经营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要违规设置人员办公住宿场所。
06
严禁货物不规范摆放,不要在电表箱下方、大功率电器旁堆放货物。